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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黎丨典籍翻译中诠释与修辞的界面性研究

外语研究编辑部 外语研究编辑部 2023-03-12

诠释学译学研究专题



摘 要:在典籍翻译过程中,诠释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阶段,典籍 文本有着广阔而深远的诠释空间。同时典籍的翻译诠释又是一个经学诠释学和西方诠释学交汇的场域,因此可以运用比较诠释学的方法审视翻译的诠释过程。于是,取法于经学诠释学的注译、疏译、说译和隐译就反映了典籍翻译的诠释特征。更为重要的是,典籍翻译的诠释方法又需要落实到译文中去,对译文的修辞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这就是翻译中诠释与修辞的界面性特征。本研究主要利用《道德经》的韦利和理雅各的英译,例示了翻译中的诠释和修辞的交互面,也就是它们相互构成的界面,从而揭示出翻译从诠释到译文修辞的临界特征,说明译文是诠释面和修辞面合力构成的结果。关键词:典籍翻译;诠释与修辞的界面性;《道德经》;韦利;理雅各作者简介:徐黎,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国防科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教学。




0.引  言

诠释学(Hermeneutics),也被译为阐释学或解释学。从词源角度上说,它来自古希腊众神使者的名字Hermes。从理论渊源上看,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德国神学家、哲学家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Daniel Ernst Schleiermacher)的诠释学理论是关于理解文本意义的哲学,即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哲学。20世纪初,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对狄尔泰(Wilhelm Dilthey)认识论范畴的理解与阐释理论加以批评,尝试提出了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理解(洪汉鼎 2020b:8)。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的《真理与方法》建立起了系统的现代哲学诠释学理论,力图阐明各种理解事件的基本条件,使哲学解释学的任务从方法论层面上升到了本体论层面(蒋平 2011:42)。与伽达默尔同一时代的美国文学批评家、诠释学翻译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指出,理解就是阐释,领悟意义便是翻译(2001: xii)。这一理念在某种程度上将西方诠释学的理论精髓同翻译过程研究有机结合,大大推动了诠释学走向翻译研究(李德俊,孙金华 2021:102)。通过诠释的比较,在对差异进行翻译时,如何尽量保持个体的独特性,是诠释学新范式所关心的问题(Risser 2015: 51)。  随着20世纪初西学东渐步伐的推进,中国的传统哲学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经学的诠释方法也得到了西方诠释学的呼应。从施莱马赫尔和狄尔泰对一般意义上的诠释方法的注重,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这些都在中国土地上得到了回响。中国传统的经学诠释学和西方的哲学诠释学相互烛照,共促发展。因此,将比较诠释学引入翻译研究中来非常有必要,因为诠释是翻译过程中必经的一个阶段。随着对西方诠释学研究的深入,洪汉鼎(2020b:10)指出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把诠释学的真理与方法割裂开了,侧重于诠释学的存在论层面,把认识论和方法论完全排除在诠释学之外。而利科(Paul Ricoeur)曾提出“长程与短程”的概念,“短程”就是指区别于任何一种方法论的存在论,“长程”探讨的即为方法论问题,试图为理解和诠释提供工具(同上)。因此,哲学诠释学既需要存在论也需要方法论,应将西方的解经学和中国的经学同诠释学研究结合,以寻找相应更加有效的诠释学路径。洪汉鼎(2020a:41)同时指出,“(诠释学)本来就是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学问,因而在我国固有的经典诠释传统中找到了进一步发展的力量,将西方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传统相结合也在我国形成一个学术浪潮”。因此,中国的经典注疏传统在诠释学领域内会大有作为。  随着诠释学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和发展,近年来,国内已有不少翻译学者从诠释学视角看翻译研究。徐朝友(2013)在全面梳理西方诠释学主要流派的基础上,将它们同译学有机结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此同时,有一些学者已经将目光聚焦于创建中国译释学,对汉学域界内的哲学典籍译释学给予关注(刘华文,叶君武 2016;牛云平 2016)。在此基础上,对译释学的创建可谓拉开了序幕,但仍需要更加细化的研究和探讨。  本文试图从一个侧面对翻译诠释进行细化研究,探讨翻译诠释和语际修辞之间的界面关系。开展此项研究的原因在于,翻译诠释所完成的是翻译过程其中的一个阶段。诠释的结果最终反映到译文中,需接受译者的修辞加工。翻译诠释的内容和译文修辞之间有着必然的关联,但是这种关联并非是直接的、镜像的,在诠释的结果与译文的修辞性表达之间存在着界面空间(interfacial space),值得翻译诠释学去观照,探寻出诠释和修辞之间的界面性特征。典籍翻译的诠释过程可以说是一个中国化的诠释过程,训诂学对典籍的诠释有一套系统的方法。作为承载语义的表层语言结构,修辞在翻译时需要译者的理解和翻译诠释,译文中的修辞手段很大程度上是译者对原文修辞手段进行翻译诠释的结果。通过对比原译文中的修辞手段,可以看出译者对原文的诠释考量。译文中的修辞手段与原文并非完全直接对应,而是一种折射式的体现。通过对其进行细致观察,可以反推译者翻译过程中的诠释阶段,认识译者针对原文特点所采取的诠释手段。



1.翻译研究的诠释学范式

作为中国传统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学思想在西方的传播离不开作为其载体的话语文本的向外译介。我们有必要考察儒学话语对外传播背后的译介行为,尤其应该关注儒学话语翻译过程中的译释过程。这一研究旨在帮助我们更为清晰地认识中国传统思想在西方学术语境中的传播和接受。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这一研究中获得有益的启发,尤其是为翻译者提供科学的诠释方法、角度和理论,从而更为有效地促进代表中国文化的传统思想通过翻译的路径“走出去”,让中国思想更为自信地矗立在世界文化之林。  中国有着悠久的经学诠释学传统,包括义理和考据两个分流,而考据又具体地体现为训诂的方法,因为“要正确、准确地翻译古文,必须通训诂”(郭在贻 2019:51)。训诂,简而言之,就是“将古代的话加以解释,使之明白可晓”(同上:2)。从训诂学的理念来看,翻译与训诂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中国典籍外译首先是基于译者对原文的阅读和理解,而这种阅读和理解是与训诂学紧密相关的,因为训诂学本身就是对古代典籍的阅读和理解,也可以说是对古代典籍的诠释。帕尔默(Richard E. Palmer)指出:“诠释学在其早期的历史阶段中,无论是作为古典语文学的诠释学,或是作为圣经诠释学,都确实涉及语言的翻译”(2012:48)。在这里,帕尔默意在强调的是诠释学研究离不开翻译,可见翻译对诠释学的重要性。同样地,翻译学的研究也离不开对诠释的研究,所以将诠释学纳入翻译学研究当中来也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在中国典籍外译的视域下,将中国传统的解经学(以传统经学为代表)、西方哲学诠释学(以伽达默尔为代表)、中西相融合的本体诠释学(以成中英为代表)、创造的阐释学(以傅伟勋为代表)(刘华文,叶君武 2016:5)等理论框架纳入同一路径下进行考察,有助于推进典籍的外译和传播,同时提升人们对翻译诠释过程的认识。



2.诠释与修辞及其界面关系

“按照梅兰希顿的观点,修辞学就是古典的优美的讲话艺术(ars bene dicendi),而诠释学则是优美的阅读艺术(ars bene legendi),而对于年轻人,这两种艺术是相互联系而不可或缺的。这种阅读能力与讲话能力相统一的观点对以后施莱尔马赫影响很大,以致他认为诠释学不应属于逻辑学,而应与修辞学相关联”(洪汉鼎 2003:14)。因此,诠释学与修辞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翻译当中原文和译文的出现永远存在着时间差,只是各个具体的翻译行为之间存在的时间差有长有短。聚焦于典籍外译的视域下,这一时间差都是很长的,是古与今的对话。因此,具体的诠释手段可以说等同于训诂的手段。“《说文》言部:‘训,说教也。从言,川声。’段玉裁注云:‘说教者,说释而教之,必顺其理。引申之凡顺皆曰训’”。(郭在贻 2019:2)《说文》对“诂”也做了解释:“‘诂,训故言也。从言,古声。’段式注云:‘故言者,旧言也,十口所识前言也。训者,说教也。训故言者,说释故言以教人,是之谓诂……训故者,顺释其故言也’”。(同上)总之,“训就是解释疏通,诂(故)就是古代的语言,训诂就是解释疏通古代的语言。换言之,将古代的话加以解释,使之明白可晓,谓之训诂”。(同上)对原文的解读过程是典籍外译的重要一环,而训诂学本身关注的就是对原文的解读,后用以泛指解释古书中的字、词、句的意义。训诂学主要包括释词、解句、分析语法现象和修辞方法等(郭芹纳 2016:9)。对原文的解读过程予以描述和解读是典籍外译研究的重要一环,中国古代哲人诠释经典的体式多种多样,如张舜徽先生在其《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中归纳为十种:传、说、故、训、记、注、解、笺、章句、集解。此外还提到了“疏”和“正义”(蒋国保 2011)。  修辞方法的分析是训诂学主要内容的一部分,古代训诂学家把讲修辞手段作为训诂的一个内容(周大璞 2013:261)。通过对修辞手法的翻译处理结果可以回溯看出译者运用的训诂诠释手段,反推翻译过程中译者对原文修辞手段的内心诠释考量。中国文化典籍中的修辞手段本身就是意义的承载,古文是诗意的语言,因此对其中使用的修辞手段的翻译方法的探讨有助于理解译者在翻译中对原文的阐释和考量。对比原文中的修辞和译文中的翻译处理,可以发现其中有几种有机对应方式。  从典籍的语言特点来看,一般富含很多哲理性语言,需要通过修辞手段来表达深刻的思想,因为修辞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要采取有效的表述方法来进行说服。以《道德经》为例,全文一共5,162字,篇幅虽然短小精悍,但通篇运用了诸如排比、比喻、起兴、对偶等修辞手法,将所蕴含的深刻哲理生动有力地呈现出来,思想和语言实现了完美的结合,从而成为道家思想的经典。“《道德经》中概念众多,核心概念的翻译应该坚持中国文化视域,保留中国文化因素的诠释空间”(李德俊,孙金华 2021:109)。对《道德经》的解读离不开对其中运用的修辞手法的诠释,因为修辞手法的运用本身就是意义的载体。通过观察原译文修辞手法的异同,可以看出译者的诠释考量,有助于对翻译过程进行反推研究。因此,我们将从排比、比喻、起兴、对偶四种修辞手段入手,观察翻译诠释与修辞的对应关系。


3.典籍翻译中诠释与修辞的界面性关联

当翻译方法与诠释方法对应起来的时候,就会出现诸如正译、说译、注译、疏译、传译、隐译等翻译方法(刘华文 2021),本文选取了注译、疏译、说译和隐译这四种翻译手段来探讨修辞诠释,发现如果将这些诠释性的翻译方法与修辞手法结合起来,就会体现出相应的诠释与修辞的界面性特征。其中,为了顾及句式结构,注译对原文语义的注释最精炼,属于文内注;相较而言,为了目的语读者的理解,疏译则侧重语义的传递,放弃句式结构的考量,属于文后注。“兑,从人口八,八分也。人笑故口分开”(邱渊 2009:262)。“说释者,开解之意,故为喜悦”(段玉裁 2002:263)。相较于注译和疏译,说译是指运用了一种论说的方式来翻译,符合对“兴”这一推天道以明人事的修辞手法的翻译。反题对偶整齐美观,句式对仗,这一修辞手法的运用一般可起到良好的说理效果,提示事物内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为了保持其修辞属性,对其中主要概念的丰富含义进行翻译的时候择其要者而言之,隐去次要含义,这里称之为隐译,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以下将主要针对两位代表性的汉学家即阿瑟·韦利(Arthur Waley)和理雅各(James Legge)所翻译的《道德经》,选取其中的注译、疏译、说译和隐译四种诠译手段,发现它们各自对应的翻译修辞手法,以期揭示典籍翻译中诠释与修辞的界面性特征。  3.1 赋式排比与注译  排比需要将结构相似、语义相关、语气一致的词语或句子成串排列。由于汉语文言文的一大特点是行文简练,单音节词占优势,双音节词和多音节词比较少。况且历代名家多注重锤炼语言,讲究“微言大义”,因此文言文具有严密简洁的风格。这一特点在排比修辞中常有体现,例如下文中老子《道德经》的一句: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 2013:168)  韦利的译文:(The people) should be contented with their food, pleased with their clothing, satisfied with their homes, should take pleasure in their rustic tasks.(老子 2013: 169)  理雅各的译文:They should think their (coarse) food sweet; their (plain) clothes beautiful; their (poor) dwellings places of rest; and their common (simple) ways sources of enjoyment. (Lao Zi 2008: 147)  这句话是整齐的三字格排比结构。每个三字格中的第一个字都是动词,第二个字都是修饰成分,第三个字都是中心名词。这一简洁的排比结构在进行英译的时候对译者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在翻译时要实现与原文相同的句式结构非常困难。韦利和理雅各的两个译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将此处的三字格排比尽可能译为并列结构。韦利的译本中最后一部分由于英文表达的需要,谓语动词的结构与前三部分不完全一致,同时,由于语义表达的需要,最后一部分词的数量和前三部分也不相同。相比之下,理雅各的译文中前两部分的补语为形容词性,后两部分的补语却是名词短语。两个译文都没有能够还原原文中结构上的美感。然而,从这两篇译文中不难看出,将古文中这种类似的修辞结构处理成英文时,体现出的翻译手段都以追求语义为主,传递原文语义的时候译者都是通过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对原文注入信息。如韦利译文中的rustic tasks,理雅各译文中的括号里的内容,都是译者对原文的注译。从整体上看,这两篇译文均采用并列结构,因此可以体会出原文的排比修辞,只是从紧凑度上来看,要逊色很多。  再如以下这句: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 2013:6)  韦利对这一句的译文如下:  If we stop looking for ‘persons of superior morality’ (hsien) to put in power, there will be no more jealousies among the people. If we cease to set store by products that are hard to get, there will be no more thieves. If the people never see such things as excite desire, their hearts will remain placid and undisturbed. (老子 2013: 7)  在这句话的翻译中,“贤”被译为了persons of superior morality,而且三个字的“不尚贤”被译成英文后由于加入了译者的理解和注释,篇幅长了很多。此外,“不尚贤,使民不争”的内部逻辑关系在英译的时候也经过译者的理解和注释,显化到了语词层面,使用了 “if...there will be...”的句型。同理,这一排比结构中的后两个部分同样在译者的理解后进行了注译。  从以上两个译例可以看出,因为注译的影响,原文的排比结构无法在译文中完全实现。也就是说注译干扰了排比这个修辞手段,使得译文表呈为掺杂着参差结构的排比句式,这也是诠释与修辞的界面体现。  3.2 比喻与疏译  比喻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修辞手法,在《道德经》中使用得非常普遍。但在翻译时,由于所使用的概念在文化上的差异,为了目的语读者可以较为顺畅地理解原文的比喻意义,需要译者在理解和判断的基础上对概念进行相应的注译之后还要进行“疏解”,也就是对注译的结果进一步进行解释说明,这是一种清晰化的诠释倾向,可以称为“疏译”。如在以下这句话的翻译中: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 2013:10)  韦利的译文:Heaven and Earth are ruthless; To them the Ten Thousand Things are but as straw dogs. The Sage too is ruthless; To him the people are but as straw dogs. (老子 2013:11)  理雅各的译文:Heaven and Earth do not act from (the impulse of) any wish to be benevolent; they deal with all things as the dogs of grass are dealt with. The sages do not act from (any wish to be) benevolent; they deal with the people as the dogs of grass are dealt with. (Lao Zi 2008: 16)  辜正坤的译文:Heaven and Earth are not merciful, They treat all things as straw dogs; The sage is not merciful, He treats the people as straw dogs. (footnote: straw dogs: a kind of offering used by Chinese ancients for the purpose of sacrifice ceremony, usually discarded and trampled upon at the end of the ceremony.) (辜正坤 2007:13)  在这一句有一个比喻的概念,“刍狗”。天地对待万物像对待刍狗一样,圣人对待百姓像对待“刍狗”一样,如果不能很好地理解“刍狗”的概念,这句话的意思就会令人费解。这三个译本中的前两个都是直接把“刍狗”译为英文的对应概念straw dogs和dogs of grass,第三个译本则进行了疏译,给straw dogs加了脚注。很显然,这样英文读者才能够真正理解刍狗的含义,进而领会这段话的意思。因此,如果涉及相对重要的比喻概念,本体或喻体本身文化含义较深,易对译文读者的阅读造成障碍,译者需要对其进一步注疏,让英文读者理解原文的意义。为了尽量避免影响句式结构,可以考虑使用疏译(文后注译)的形式。  3.3 兴与说译  “兴”是中国传统修辞中的一种,以其他事物为发端,引起所要歌咏的内容。与诗歌内容有一定联系。比兴手法可增强诗歌的生动性和鲜明性,增加韵味和形象的感染力。在《周易》《道德经》等典籍中经常使用“兴”的修辞手法,上下两个平行结构中一般是单向兴发的关系,内容上看似没有直接联系,形式上没有任何连接词,前一句通常是“天道”,后一句是“人事”。前一句往往是对后一句的兴发,是后一句的宇宙论基础。在理解“兴”的句式结构时,可以使用“说”的方法,将后一句看成前一句的“推说”。“战国时期‘说’在文体上的表现也首先是和‘经’对应的如同‘传’‘注’‘疏’之类的解释典籍的文字”(邱渊 2009:275)。而对于“兴”这一修辞形式的翻译,为了体现其中的意味,译者要能够在英文表达中舍弃逻辑性体现,不增加任何连接词,不去明示上下两个平行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让读者自己去品味,这一手法就保留了“兴”的韵味,让英译传递出中文的原意。这里,我们仍然可以关注以下这句话: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 2013:10)  在这一句中,上下两句平行结构,前一句说的是“天道”,后一句说的是圣人代表的“人事”。这两句对偶句的关系反映了“以天道推人事”的“兴”的修辞方法。“战国时期,‘说’的主要含义仍是:言说;愉悦;开解”(邱渊 2009:275)。韦利的译文如下,基本反映了对“兴”的修辞手段的沿用,包孕着“说”的诠释空间:  韦利的译文:Heaven and Earth are ruthless; To them the Ten Thousand Things are but as straw dogs. The Sage too is ruthless; To him the people are but as straw dogs.(老子 2013:11)  3.4 反题对偶(antithesis)与隐译  在《道德经》中也会出现“反题对偶”的修辞手段,如: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老子 2013:78)  韦利的译文:The man of highest ‘power’ does not reveal himself as a possessor of ‘power’; Therefore he keeps his ‘power’. The man of inferior ‘power’ cannot rid it of the appearance of ‘power’; Therefore he is in truth without ‘power’. (老子 2013: 79)  在这里,韦利将“德”译为power而不是virtue,这里既体现了译者基于注疏对道德经的诠释,又体现了有意区分孔老之别,如在《论语》英译本中,多以virtue译“德”。在韦利看来,老子的“德”是人所专有的一种心智能力,超越一般道德评价的善恶(安乐哲,郝大维 2004:69)。关于“德”的词义,韩非子解老篇云:“德者内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于外也。神不淫于外则身全,身全之谓德。德者,得身也。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为之欲之,则德无舍,德无舍则不全。用之思之,则不固,不固则无功,无功则生有德。德者无德,不德则有德。故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转引自高明 2020:1)而王弼(2021:98)的诠释是:“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无论是《帛书老子校注》还是《老子道德经注》,它们都点出了此处“德”的通假意义,即通“得”,本身并无道德评价的善恶标准,只是一种能力。因此,韦利的译文将此处的“德”译为power。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的power一词都是在引号里的,从某种意义上理解,代表这个词的选择表示特定的称谓和需要着重指出的部分。一般来说,文章中的某些词语具有特殊意义时,多用引号标明。这里的“德”是《道德经》中的一个主要概念,很显然含义丰富。但因处于对偶结构中,汉字又仅有一个字,译者在英译的时候为了保持该修辞结构的原味,只能尽量选择简洁的译文来对应原文,从而隐藏了概念中的具体内涵,启用power进行隐性暗示。而这一隐译暗示又分为正向和反向两种,说明译文虽然没有完全反映“有德”和“无德”所构成的反题对偶,但在隐含层面却暗含着这一修辞结构,是一种反题对偶修辞和隐译诠释相互关联的界面性体现。


4.结  语

本文通过对《道德经》两个主要英译本的考察,发掘了诠释学在翻译研究中的应用空间。论文利用回溯式的研究方法,从译文表层推演出了翻译诠释和翻译修辞之间的界面关系。《道德经》的翻译在一定程度上系诠释与修辞互动的结果,而赋式排比与注译、比喻与疏译、兴与说译、反题对偶与隐译等修辞手段与翻译方法相对应的现象则集中表征了修辞和诠释之间的界面性关联。修辞手段不同,意味着译者需要采取与之相应的诠释手段。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翻译诠释和翻译修辞之间的内在关系,提高诠释学、修辞学与翻译研究相互结合的紧密度。


参考文献略,详见《外语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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